今天我们每人先喝一大碗酒,然后再动手。”
很快,六个碗摆在众人面前。
由于这些人杀人是寻常之事,他们隔三差五就会到城外骗一些百姓,来做米肉。
他们杀人之前都会喝一点酒。
一来能够兴奋,二来能够壮胆子。
所有人对喝酒这件事没有怀疑。
众人端起酒碗,外面传来了一阵打更的声音,已经三更天了。
他们估计江天也该回来了。
“干了这碗酒。”
众人一仰脖子,将一碗酒喝了个滴水不剩。
“来,在再喝一碗,今天掌柜的说了,江天是个大活。
能从他身上赚好几千两银子。”
“大家来喝个痛快。”
“好嘞,”
众人兴奋不已,他们以前只能喝一碗酒,还是小碗。
现在,每个人都能敞开了喝。
很快,每人又喝了一大碗酒。
所有人都醉眼迷离,不少人觉得头重脚轻,扑腾一声,全都摔倒在地上。
“玛德,我这酒量怎么了,怎么就喝了两碗酒就撑不住了。”
“扶我起来,我过去磨刀。”
“我这……头好晕。
这是怎么回事。”
“这……这感觉不像是喝醉了酒,像是……像是……”
“各位,不好意思,我在你们酒里下了蒙汗药。”
店小二噌的一声,拔出了一把剔骨尖刀。
“你这是干什么,我们都是一个客栈,大家都是……”
“杀了你们,掌柜的钱都是我的,江天的钱也是我的,他的那个漂亮的女人也是我的。”
这店小二走到一个伙计面前,直接抓起他的头发,向上一提。
刷……的一声,金属入肉声音响起,这店小二手中的剔骨刀捅进了这伙计的心脏,紧接着拔出刀在他的脖子上轻轻一抹。
一股股嫣红的鲜血从这伙计的胸口和脖子处喷涌而出。
“我们掌柜的,有几万两银子,老子辛辛苦苦,一年才赚八两银子。
还不够我们一家老小喝西北风的。
杀了你们,这几万两银子都是我的。”
噗……这店小二又是如法炮制,提起一个伙计,手中的剔骨尖刀直接向心脏处捅过去,紧接着又是反手一刀,将他脖子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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